第十八章 神门斗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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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候的回答,倒是让在场众人一阵惊疑。 小小山匪大寨,竟然连官府都不敢妄动,究竟有什么特异之处呢? 无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武悼都不会在意,既然这个所谓的神门寨坐落在山林之中,那就好办了,直接带人铲平就是了,即使再特别,也不被他看在眼中。 点齐兵马,武悼立刻带上所有士卒,连同朱璃、张归霸、郭奇佐等人,在那名斥候的带领下,杀向神门寨。 大寨确实在老林深处,不过并不在林中,而是在树林的边缘之外,那里是一处山壁,地势较高,大寨就驻扎在高地之上,右靠山壁。 扎立大寨之人,很用心,大寨一侧靠山,前后开阔,一侧朝向树林,即便有人围剿,他们也能从容离去,避免四下受敌的情况,而且此地距离湖泊不远,很好地解决了水源问题。 不仅如此,大寨还非常庞大,几万人的军寨也不过如此而已。 大寨四周往来巡逻的匪徒,全都顶盔掼甲、刀枪锃亮,一看就是久经战阵的老卒,这哪里像是匪徒啊,这不会是正规府兵吧。 看到大寨,武悼才突然惊觉,自己是不是大意了,谁会想到土匪竟然有如此精良的装备,他们的装备竟然比武悼带领的庞勋旧部还好、更不要说草军残兵了,倒是让他们一群揣着剿匪目的之人,看得目瞪口呆,垂诞不已。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对方显然已经发现了他们,大寨朝向树林一面的辕门,瞬间大开,一名十六、七岁,黑马玄甲的小将,纵马提矛杀了出来。 同一时间,小将身后,呼啦啦地涌现出大批的士卒,他们无一不是衣甲齐整的精锐之士,粗略一看,少说也有上千人。 那名黑马长矛的小将打马上前,来到众人近前,众人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这位少年,体态魁梧,长眉入鬓,一双虎目烨烨生辉,鼻如悬胆,唇厚口阔,十足的猛将形象。 “呔,对面的可是草贼,你们杀我大人,夺我洪州,就这么点人也敢前来送死,欺负我尉迟一门无人吗?”玄甲小将,似乎一眼就认出了草军的装束,草军太好认了,天下无人不识君啊,武悼虽然整编了草军,但却没有让他们换装,这少年认出草军身份也不稀奇。 不过,听他的意思,草军似乎同他有着杀父之仇,这可大大不妙了。(大人:指父亲) “误会,误会。”武悼连忙出声解释道,这个时候他必须解释清楚,若能避免这个冲突,少打这个冤枉仗,还是避免的好。 以对方的实力,草军残兵、以及庞勋旧部加起来,即便有武悼的指挥,若是战胜对方,怕也会损耗不轻吧,这个损失他们现在可真承受不起的,更何况对方似乎并非劫匪。 “我们是从南面来的,并不知道是谁攻破洪州杀死你家大人的,今日到此,只是因为听闻这里有匪患,本着为民除害的想法,才过来看看的。”武悼坦诚以告。 “哼,休得戏耍小爷,有胆子来袭,就不敢出来 陪小爷玩玩吗?”玄甲小将根本听不进去,他对草军怕是真没好感,杀父之仇啊,谁会有好感,不过,似乎是迫于某种限制,他才没有率领麾下冲将上来。(黄巢南下之前,他的麾下大将唐莒,曾攻破洪州,僖宗本纪中可以查到。) 这种情况,尴尬了,武悼向左右看看,率先看向郭奇佐,见他望来,郭奇佐耸耸肩膀,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意思很明显,你捅的纰漏,还是你自己解决吧。 这副无赖表情,让武悼脸色发黑,不过哑巴吃黄连,苦水自吞,这次确实是他自己托大了。既然这小子要打,那就打好了,好在不是阵战,斗将他还是不怕的。 随后他看向众将,视线在张归霸身上停了下来,沉声道:“大郎,你去和他玩玩吧。” “诺”张归霸闻言,不惊反喜,斗将比试,他从未怕过谁,更何况,武悼麾下除了朱璃,就属他实力最高,就连那名逃回来的都尉,都不是他的对手。 朱璃年龄小,又是武悼的亲传弟子,不可轻易涉险,他出手正合适,闻言毫不犹豫地提刀出阵,走向玄甲小将。 张归霸单刀徒步,玄甲小将黑马长矛,光是阵势,朱璃一方就输了一筹,然而张归霸并没有丝毫怯战,距离玄甲小将二十多步远的地方,他就停了下来,朗声道:“在下清河张归霸,不知小郎君高姓大名。” 玄甲小将双目微眯,却不愿意失去礼数,拱手道:“洪州尉迟信。” 张归霸闻言,眉头一扬,大声道:“久仰久仰,尉迟小郎少年英雄,难道想要凭借战马之利,和在下比试吗,若是这样,即便小郎君胜了,似乎也胜之不武吧。” 尉迟信,乃原洪州刺史尉迟阗之子,尉迟阗被草军围杀,却将自己的妻儿送出了乱军之中,随行保护他们的还有数十名洪州将校。 唐莒率领草军离开后,朝廷立刻安排了新的刺史,尉迟信带着母亲无处安身,便在这梅岭深处,扎下了一处大寨,准备避世而居。 可天意弄人,你想避世,老天却偏偏不让,尉迟阗以前的那些旧部,以及当初大战中,逃出升天的洪州卫士,纷纷来投,不到一年时间,大寨就成了眼下这等规模了。 父亲的仇,就像刺一样,哽在尉迟信的心头,他经常瞒着母亲、妹妹,带领麾下,长途跋涉、主动前去攻击小股草军,劫掠他们的粮草,这才让武悼的斥候误会他们是劫匪,才有了眼下的这一幕。 “没有马匹,这好办。” 尉迟信轻蔑地看了张归霸一眼,随后转过头,向背后一招手,一名牙兵模样的人便纵马驰出本阵,等他奔行到尉迟信身旁时,尉迟信示意他将座下的战马让给张归霸,那名牙兵虽然有些不乐意,但却不敢抗拒命令,只好将身下战马让给了张归霸。(牙兵:亲兵,唐时,就是如此称呼的,只有亲信卫士,才能成为牙兵) 张归霸一点都不客气,纵身跃上马背,先拱手致谢了一下,就高举朴刀向着尉迟信冲了过去,口中大叫道:“谢谢你的 马,不过我可不会手下留情的。” 尉迟信开始还担心这家伙不会骑马,不过一看对方身在马背上纵跃自如,驾轻就熟的样子,就知道张归霸的骑术不俗,因此放下心来,同样不客气地高呼道:“用得着你留情吗,看你家尉迟哥哥杀得你屁滚尿流吧。” 言罢,一磕马腹,纵马便迎上张归霸,挥动手中丈八长矛,兜头就刺向他的胸脯。 张归霸的兵器是朴刀,比起丈八长矛显然不够长,只好暂避其锋,身体向右倾斜,身体同马背倾斜成一个三十度的斜平面,这才递出朴刀,“当”的一声,磕开尉迟信的当胸一矛。 第一回合,两人都未建功,错马之时,张归霸仗着朴刀短小灵巧,缠头一刀,就向着尉迟信的脑袋裹杀而去。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距离长时,尉迟信占足了便宜,可错马近身时,目测之下,似乎是张归霸占了便宜。 “哼”面对张归霸的缠头一刀,尉迟信冷哼一声,只见他快若闪电般地向腰部一抽,一只一米多长的钢鞭就被他握在手中,根本不用考虑,顺手一鞭,就将张归霸的朴刀给格了开去。 冷不防被对方的钢鞭打开了朴刀,张归霸的脸色难看起来,对方远距离有丈八长矛,短距离又有钢鞭护身,便宜似乎都被他占了,弄得张归霸有些愤愤不平起来。 尉迟信身手不弱,钢鞭上的功夫,更胜长矛,而张归霸同样不俗,这个在历史上,能够伴随朱温南征北战,最后病死在官任上的骑将,若是没有点本事,估计也不会青史留名了。 一时之间,人喊马嘶,刀矛乱舞,鞭影重重,二人顷刻之间,就杀得难分难解。 张归霸现在的实力,顶多只能算是个二流武将巅峰的程度,而和他大战不休的尉迟信,看来也比他高不到哪里去。 时间飞逝,转眼二人就大战了八十多回合,皆是大汗淋漓,不分胜负,二人仍不罢手,依旧拼杀不已。 就在这个时候,大寨的辕门之中,又冲出一骑,那是一匹英俊的枣红马,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一看就不是凡品。 马上同样载着一员小将,看起来比尉迟信还要小,大概只有十三、四岁的样子,小将银甲罩身、大红披风飞扬,手中一把凤翎大刀,欺霜赛雪,令人胆寒无比。 直到他驻马观战的时候,众人这才看清楚他的相貌,这员小将太俊了,貌赛潘安、颜比宋玉,简直英俊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美中不足的是,这人生得一双丹凤眼,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阳刚不足,阴柔有余,他和尉迟信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的腰间同样别着一把钢鞭。 银甲小将的出现之后,大寨之前的卫士看起来更加精神抖擞了起来,恍惚之中,就连他们的士气,都凭空高涨了很多。 这让对士气特别敏感的武悼微微皱了皱眉头,不禁暗暗思索道,这小子什么来头,他一出现,竟然能够带动整个大寨驻兵的士气,倒是稀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