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箭镞 (上)
内蒙,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西北部,有个小镇。 镇名曰:吉文镇。 吉文,出自古蒙古语,意思就是森林。顾名思义,这里最多的就是成片的森林。镇子不大,也就十来个平方公里。但是附属的镇区面积可不小,大概有个两千多平方公里,所属的自然资源之丰富,让很多的内地城市眼红不已。 就在这山林和城镇的交界处,有一个极小的村落。其实说是村落倒是有些托大,不如说是山客们的临时驻扎点比较合适。 每年都有许多来这里收购山货的老板,趁着夏末至大雪封山的这短暂时间内,收购上一大批的山珍。当然了,像利润很高的那些野味自然是少不了,至于这种事情会不会犯法?那就是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了。 整个村子就是一个大型的交易中心,像这种关乎到整个镇子最大税收的关键之地,镇政府自然是相当的重视。不仅各种基础建设修建的齐全,就连安保措施也是相当的完善。不仅仅有特意安置的派出所,就连前后门都安排了当地的居民为之把门。 作为中国最靠近北极的几个地方,这里每年有七个月的寒冷期,五个月的结冰期。所以只要到了十月中旬,整个交易中心里的各大商户就开始纷纷关门歇业。 到了这个时候,自然也是最忙碌的,辛苦了几个月的老板们开始结账和盘存,伙计们则是就纷纷开始把收好的山货打包装车。人虽然很累,但是每个人都是兴高采烈的。毕竟出来了几个月,每一个人都是想家的很。 随着最后一家商户的离开,往日喧嚣无比的交易中心里变得极为寂静。本地的几个居民则是把中心的大门一锁,同样离开了这里向小镇走去,那里才是他们的家。于是整个交易中心里只留下看后门的两个人。 掌管钥匙的是一位鄂伦春族的老人。姓葛依瓦尔,由于喊起来太麻烦,于是镇里的人都喊他葛大爷。不过老人的脾气也是真的好,商户的小孩子喊他葛依瓦尔爷爷,他笑着答应。而年轻人喊他葛爷,他也是笑眯眯的,抽着旱烟直点头。 只要是镇子上的人都知道,这个葛大爷年轻的时候,是这一带山区中最好的猎手。一手精湛的枪法不知道打死了多少猛兽,不过到了后来,国家宣布禁猎之后,老爷子也就无奈的封枪了。 只有到了手实在是痒的不行了,才会在交易中心后边的空地上开上两枪过过瘾。不过枪法依然精准无比,看得边上那些商户直呼过瘾。 而派出所的民警对此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没办法。就连他们的所长都是老人看着长大的,其他那些民警那个不是要喊爷爷的份儿?再说都是一个镇子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熟的不能再熟,于是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潜意识的表示了缄默。 至于另一个看门人,则是一个有点沉默的小伙子,名叫罗庚。不过由于人高马大的,长时间的辛苦劳作练出一身的肌肉,也是颇有几分金刚狼的味道。于是乎交易中心的那些小伙子们就给他起了个绰号,罗根。 罗根虽然是个孤儿,不过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他向葛爷喊爷爷。 当年退伍之后,回到这个生他养他的小镇,凭着兜里可怜兮兮的那名一点退役金,凭借着交易中心的这种便利,也是开始倒腾着一点野味。挣得虽然不多,但是小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 前段时间自己的兄弟邢杰打来电话,说是弟妹身怀六甲,市面上买到的那些所谓的山珍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大家心里都有数,于是便拜托自己搞一点真正的好东西。 这有何难? 这深山之中,什么都缺,唯独就不是缺那些各种各样的菌子,唯一有些麻烦的就是,现在这个季节,已经是冬季,哪里还有菌子?好在邢杰是个人需求,要的不多。这样的话去几家农户中淘换点,还是可以很轻松就可以搞得到。 “罗庚啊,我踅摸着杰小子的媳妇也快该生了吧。每年人家都给咱家弄不少好东西,咱这里也没啥,等会咱爷俩去山上溜一圈,弄点兔子去你黄爷家换点好点的菌子。” “好咧,我这就去收拾一下。” 罗根转身就出了屋子,从后门那条小路就径直上了山。葛爷虽然不玩枪了,但是几十年的经验还搁在那里。早就看好的兽道和一处已经养了最少四个多月的兔子窝一直没动手,为的就是来一次大丰收。昨天下的套子,可能会有几只兔子收获。当然如果运气再好一点,套中一只傻狍子,那么就能一饱口福了。 雪已经下了一天,不过还好,飘得都是小雪花。地上也没积上太多的雪,毕竟现在地气还热,只要雪一停,就会化成一滩烂泥。 不过等到这入冬的第二场雪一下,那巴掌大的雪花就会铺天盖地的砸下来,用不了多大功夫,整个山川田野都会蒙上厚厚的一层积雪。并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那时候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窝在屋子里,听着雪花落下的声音。那个时候就是真正的千山鸟飞绝,万寂人踪灭! 这大雪一但封山,最少几个月都会不见人影。再说这个交易中心里干净的就像是狗舔过,也没啥好偷的。最低零下三十多度的低温就是最好的安保措施,没有谁会不长眼来这里偷东西。为了一些破烂把命搁这里?没人会这样傻! 收获还不错,十几只又肥又大的兔子被牢牢的套着。不管它,先看看兽道上的套子。如果没有什么被套中,那么罗根走的时候就一定要把那些机关给去掉。不然的话,万一伤到人,那可就麻烦大了。 葛爷的手艺永远是那么棒,单凭一颗小树和一根钢丝,就是一个很完美的机关,飘落的雪花又抹去了所有的气味,这掩护简直就是完美。 初冬的小雪来得快,去的也快。 昨天还是乌云满天,今天就是万里无云晴空万里 往日苍茫的大山现在则是被雪给覆盖。不过还好,现在的雪不多,也就树梢上有了那么一点。不过就是冷,冷的人心颤。 顺着那条兽道,葛爷和罗根基本上没啥发现。除了拆了几个兽夹子外,别说陷坑了,就连套子也没见几个。等到了中午的时候,葛爷停了下来。毕竟年纪大了,再加上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早已经是疲累不堪。 “不能再往前走了,前边那山梁下边有群野猪,那群猪羔子大冬天没吃的早就饿的嗷嗷叫。咱们就一杆枪,根本就不顶用,太危险了。”葛爷喘着粗气说道。 “行,咱这就走!”罗根低声说道。 刚要转身离去,却被葛爷一把攥住了手。 “走不了了,记住,等下那猪羔子冲过来,一定不能慌,一乱了神,被撞上的话,不死也残!” 不怪葛爷这样说,因为那只野猪实在是太大了。 普通的野猪一般能有个两百公斤就已经能当上猪王,但是这一只明显要比普通的野猪要大得多。黝黑发亮的毛发,身体两侧大片大片的干涸的松脂。两只獠牙最少也有将近十公分露在嘴外,一旦被撞上,肚子都能给豁开了。 “葛爷,这大公猪最少也有五六百斤,等会我引它,你瞅好了就开枪。” “不成,这一不留神就死定了。” “来不及了,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