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冤家路窄
至于这血魔花的功效,是能够大幅提升修为的,跟魔晶有类似的功效,一株血魔花的效果,便能够抵过海量魔晶。 它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能够长久保存,不像魔晶,一旦从魔的体内取出,一天内不用的话,其中能量就会完全流失。 这就能够让血魔花在市场中流通。 正因为这一特性,便让血魔花能够卖出极其昂贵的价格,加上它又很稀有,在市场上几乎是有价无市,平时花钱都是买不到的! 得到这株血魔花,无论是自己用还是卖钱,都是极具吸引力的。 此时,林云也悄悄来到现场,猫在远处一个隐蔽的地方。 “这么多队伍,果然热闹啊。”林云猫在这里,望着现场如此多的队伍,脸上不禁浮现笑容。 这下锦袍男子那帮人,有的受了! 不过这么多队伍来,林云想抢夺那血魔花,也是机会渺茫了。 但即便没这些队伍,林云想在一个通天境手中,抢那血魔花,也是难如登天的。 无论如何,林云靠卖图挣了一笔,就算这一趟没收获,林云也是绝对不亏的。 接下来,林云打算藏在这里等待,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约莫半小时后。 “嗯?是他们?” 林云突然脸色一变,发现一支新赶过来的队伍,正朝自己这里走来。 显然这支队伍,也看上了林云隐藏这处的位置。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支队伍,林云很熟悉! 之前林云跟武神他们组队那半年,经历了很多战斗,包括跟其他队伍之间的作战。 这只赶过来的队伍,曾经就跟林云他们作过战,林云还斩杀过这只队伍的一名队员,这只队伍的其他人马,当时落荒而逃。 随着这只队伍走近,他们也看到了林云。 无影玉佩虽然能躲避神识探查,但别人肉眼能看到你时,自然就能发现你。 “是你小子。” 这队人如今总共六人,他们看到林云时,顿时一惊。 对方领头的,是一个龅牙壮汉。 这龅牙壮汉看到林云时,先是带着几分畏惧,上一次他们作战,林云的表现可是很勇的。 “大哥,周围没其他人,就这小子一个!”旁边一个矮个子队员说道。 原本还带着几分惧意的龅牙壮汉,听到这话后,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原来就你一人,你胆子还真大啊,一个人就敢往这里跑!”龅牙壮汉望着林云。 若林云还是跟武神的队伍在一起,这帮人肯定会忌惮。 但如今他们是六人,而林云是一个人,他们还有什么惧怕的? “小子,真是冤家路窄,既然你落单了,那我们的仇,也该算一算了。”龅牙壮汉走上前来,手持一把大刀。 “你们当初想趁火打劫,怎么现在很如此有理了!”林云冷笑一声。 “哈哈,谁强谁就是道理,你不会不知道吧?现在你落单,那遭殃的就是你!”龅牙壮汉大笑。 “就凭你们几个,奈何不了我的。”林云漠然道。 这六人,四个初圣两个玄圣,他们若围攻自己,林云也不惧,有一点可以保证,他们若是想要自己的命,绝对不可能。 自己想逃,他们也绝对留不住林运。 只是林云现在的目标,是那血魔花,若跟他们纠缠,夺这血魔花的希望就更渺茫了。 而且真正让林云担心的是,万一这里打起来,引起那边锦袍男子和通天境老头的注意,那就麻烦了。 这才是林云最担心的地方。 “小子,受死吧!” “都给我上!” 龅牙壮汉根本不打算再跟林云废话,当即一声大吼,随即猛然挥动手中战刀。 撕拉! 战刀瞬间光芒迸发,一刀朝林云斩来,破风之声炸响。 林云迅速亮出宝剑,一剑迎击而上。 轰! 刀剑碰撞,双方武器上的威能激荡开来,冲击的这龅牙壮汉连连倒退,余波更是炸裂开来。 林云刚将他击退,另外五人便形成合围,从不用方向朝林云袭击而来。 …… 前方小湖边。 守在这里的各个队伍,都感受到了战斗动静。 不少人都抬头看向传出动静的地方。 对绝大多数队伍来说,他们也就看上一眼而已,这般战斗,跟他们无关,也没谁会去搭理。 可当锦袍男子看到远处战斗的动静时,原本盘坐在湖边的他,却一下子跳了起来。 “那小子!是那小子!”锦袍男子连连高呼。 通天境老头闻声之后,也迅速扭头看去。 “是他?这小子竟然真来了!”当通天境老头看到林云的身影时,瞳孔猛然一缩。 “这个小混蛋,老夫想寻他而不得,他却主动跑来这里送死!”通天境老头脸上杀机频现。 “黎老,一定要扒了他的皮,抽了他的筋!不但要弄死他,而且要让他不得好死!”锦袍男子咬牙切齿。 锦袍男子想到上一次,被林云给挟持玩弄,他心中就气不打一处来。 特别是想到林云将他踩在脚下羞辱他,这更让他心中既羞愧又愤怒。 今天,他定要让林云百倍、千倍偿还! “公子,不消你说,老夫也会这么做的!” 通天境老头丢下这句话后,便跺脚飞出,猛然冲向远处战场。 “我们也走!”锦袍男子一挥手,带着其他护卫,直奔战场而去。 林云所在处。 林云正在跟这六人激战。 若林云单独跟他们任何一个打,林云都不会将他们放在眼里。 但对方六个人同时围攻自己,这还是让林云很棘手的,可对方想打败林云,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林云激战正酣,通天境老头便降临于此处。 “竖子,我们终于又见面了!”通天境老头声音洪亮。 “该死!果然来了!” 林云看到这通天境老头到来,脸色顿时大变。 林云刚刚跟这六个人打,最担心的就是会引起锦袍男子和这通天境老头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