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身陷绝境
跑着跑着,前路被一座湖泊拦挡住,这座位于山谷内的湖泊并不算大,远远望去,湖水呈诡异的暗红色。 当刘秀和马严跑到湖泊的近前,定睛再看,二人都差点当场吐出来。 湖水为何是暗红色的?那完全是被人血染红的。 湖水当中漂浮的尸块以及人类的毛发、内脏都清晰可见,整座湖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气味。 更骇人的是,岸边这里的地面上,几乎铺了一层的白骨。 那不是长时间因为腐化而成的白骨,全是新鲜的人骨,上面能看到血丝、血肉以及被利器劈折的断口。 一瞬间,刘秀和马严都明白过来,这么多的蛮子藏在乾尤山内,连日来他们吃的究竟是什么! 难怪汉中郡的百姓经常被蛮子劫持,下落不明,原来他们都被蛮子填了肚腹。 “呵呵……哈哈……”马严突然像发了疯似的狂笑起来,说道:“刘兄弟,看来咱俩今日是难逃此劫了,也罢,兄弟就先走一步!” 他不再跑了,而且此时也无路可跑,他提着长剑,扭转回身,看向后面追杀上来的蛮子,大喝一声:“兔崽子们,都他娘的来吧!” 嗖嗖—— 数支箭矢向他飞射过来。马严挥剑格挡,弹开了几支箭矢后,噗的一声,他的小腿先中了一箭。 马严的身子向旁一栽,他斜着踉跄出去几步,才算把身形稳住,不过就这一会的工夫,他身上又连中了数箭。马严嘶吼着,继续踉踉跄跄的向前跑去。 箭矢一支接着一支地钉在他的身上,时间不长,马严的身体已如同刺猬一般。 随着蛮人停止放箭,马严的身子也随之跪坐到地上,脑袋向下无力地耷拉着,血水顺着他的嘴角和鼻孔往下流淌。 眼睁睁看着马严被蛮人乱箭射杀,刘秀心中已无悲愤,因为他清楚,自己很快也会步马严的后尘。 看着一步步向自己逼近过来的蛮兵,刘秀提着剑,倒退了几步,鞋底踩过白骨,发出咯吱吱的声响。 此时就算刘秀想一死了之都没有可能,因为蛮兵不会放过他的尸体,他会和这里的成群白骨一样,被蛮子挖出内脏,吃光皮肉。 刘秀环视四周如狼似虎的蛮族人,虽然他还是在往后退,但脚步已越发的坚定,与此同时,他的嘴角还稍微勾了一下。 就算死,他也不会让自己成为这些蛮子的腹中餐。 看到刘秀的嘴角莫名其妙的上扬,蛮族人颇感奇怪,还没反应过来,刘秀突然掷出手中剑。铁剑在空中打着旋,正中一名蛮兵的胸膛。后者哀嚎一声,颓然倒地。 刘秀再不停留,纵身跃起,他没有向马严那样冲向敌人,而是直接跳进了恶臭的血湖当中。随着咚的一声,湖面上溅起一层血水。 见状,蛮族人纷纷怒吼着冲上前来,低头向湖里查看。 可是湖水已经被染成了黑红色,而且上面漂浮着一层内脏和尸块,根本看不到刘秀的身影。 蛮族人气得暴跳如雷,人们纷纷捻弓搭箭,向湖水当中盲目的乱射。 有些箭矢直接射到了湖面上的尸块,而有些箭矢还是射入湖水当中。 身在湖水里的刘秀感觉自己的后肩和后腰同是一震剧痛,他心中明白,自己身上肯定是中了两箭。 不敢往水面上浮,刘秀只能向湖水的深处潜,以此来躲避蛮族人的箭射。 随着他越潜越深,箭矢到了这里,已经毫无力道,对他也不构成威胁,但他是人,不是鱼,不可能一直憋在水中不呼吸。 没过多久,刘秀便感觉自己已快要窒息了。 生死关头,人的求生潜能会被激发到最大,现在的刘秀就是这样。肺子里的氧气越来越稀薄,他也越来越急迫,睁开眼睛,向四周张望。 相对而言,下层的湖水没有上面那么浑浊,但也正因为这样,刘秀看到了无比骇人的一幕。 原来湖底的一层都是人头,那是一张张被泡的又白又涨、模糊不清的脸孔。 即便是在许多年后,刘秀都无法忘记此时此刻的这一幕。 就在他感到绝望之时,突然瞥到距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两个小光点。因为湖水太浑浊,刘秀也看不清楚那两颗小光点到底是什么。 他本能的向光点那边游了过去。 这里是山壁,位于湖水的底部山壁上,雕刻着两只侧身的仙鹤,而发出亮光的正是两只仙鹤的眼睛。 刘秀游到近前,定睛细看,两只仙鹤的眼睛里各镶嵌着一颗黄豆大小的珠子,亮光正是这两颗小珠子发出的。 在两只仙鹤的中间,还有一个洞口,洞口很小,比狗洞大点不多。肺子都快要憋炸的刘秀已没有时间再去细想,他伸出手来,用力的去抠仙鹤眼中的珠子。 也许是年代久远,珠子镶嵌的已不再牢固,也许是在求生欲的促使下,刘秀体内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潜能,总之,他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便把两颗发亮的小珠子硬扣了下来。 而后他双手捏着小珠子,游进那个黑洞洞的小洞口内。 在洞外,湖水里还算是有点光亮,游进小山洞里,立刻变得黑漆漆一片,毫无光线,如果不是刘秀把这两个发光的小珠子扣下来照亮,他恐怕什么都看不清楚。 山洞是个往上的斜坡,刘秀借着这两颗小珠子,奋力的向上游。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从水中浮了出来。那一瞬间,刘秀感觉自己像是爬出了炼狱似的,他张大嘴巴,口中发出嘶啦嘶啦急促的吸气声。 好半晌,刘秀才算渐渐缓过这口气,这时候,他背后的两处箭伤已疼得像火烧的似的。 湖水中全是污血和烂肉,困的时间太久,早已腐臭,伤口浸入这样的污水,要能好得了都怪了。 刘秀先是将后肩的箭矢拔掉,接着又把后腰的箭矢拔下。 好在湖水的阻力让两支箭矢的力道都不大,只是伤到他的皮肉,并非伤骨,也未伤及内脏,可即便如此,个中滋味也不好受。 他强忍着疼痛,高举着手中的两颗小珠子,抬起环顾四周。 此时他还在山洞里,只不过与洞口相比,这里已经大了许多,向前看,前方竟然有阶梯,向下是一直通入湖水中,向上就不知通到那里了。 刘秀心中一动,急忙游了过去,到了近前,他的脚已能踩到浸在湖水中的台阶。他站定身形,手脚并用的向台阶上爬。 他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更不清楚是谁在这里开凿了这么一条山洞,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这里真就如同救命稻草一般。 刘秀顺着台阶,爬出湖水,在水面上的台阶,因为潮湿的关系,又长时间无人行走,没有阳光照射,长满了苔藓,又湿又滑。 他顺着台阶,继续小心翼翼地向上爬。他感觉自己爬出差不多得有十丈左右,台阶终于到了尽头。 这里是一座小山洞,并不大,洞中空无一物,不过在一旁的洞壁上,刻着几个字。 刘秀走上前去,手扶着洞壁,用小珠子照亮,定睛细看,看了好一会,他是有看没有懂,洞壁上的文字也许是春秋战国时期,文字还未统一时留下的,也许是更早时期留下的,反正是刘秀看不懂的古文。 他又用小珠子照看四周,在山洞的里端还有个洞口。此时刘秀的头脑也是越来越昏沉,他手扶着洞壁,一步步艰难地向前走着。 走出这个小山洞,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狭长的隧道。 隧道地势的倾斜很明显,是一直往上的。 刘秀吞了口唾沫,喘息了几口,继续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条隧道并不笔直,中间拐了好多的弯,也不知走了多久,刘秀渐渐看到面前有亮光。他精神一震,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等他终于走出这条隧道,眼前豁然开朗,这里是一座巨大的山洞,而且前方有洞口,洞口不大,外面还长满了草藤,阳光透过草藤的缝隙照射进来。 刘秀适应了一会,眼睛才渐渐看清楚山洞内的一起。这里以前明显有人居住过,洞里不仅有石床,还有石桌、石凳等物。 让刘秀颇感意外的是,石桌上还放着一卷竹简,竹简的旁边摆放着一只晶莹剔透的小玉瓶。 他走上前去,拿起竹简,他的手刚一抓,竹简就散了。年代过于久远,编成竹简的绳子早已腐烂。 他拿起记录书名的竹片,看上面的文字。文字虽已模糊,但还是能辨认得出来,只不过和刚才洞壁上刻的文字一样,刘秀是一个字都不认识。 他把手中的这根竹片放下,目光落在一旁的小玉瓶上。 玉是上佳的羊脂玉,虽然光亮,但却亮得柔和,没有咄咄逼人之感。小玉瓶差不多有孩童的巴掌大小,很是漂亮。 刘秀小心翼翼地拿起玉瓶,分量比他想象中重一些,他稍稍晃了晃,可以感觉到里面有液体流淌。 他吞了口唾沫,拔掉瓶口,下意识地低头闻了闻。 按理说,这些物件已如此的久远,久远到连文子都是刘秀看不懂的,即便玉瓶里装的是清水,现在也早就臭了,可怪异的是,刘秀非但没有闻到异味,反而清香扑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