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血与火之战(三)
“真是拙劣的戏码,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莉莉尔,你不是就是以欺骗著称的女人吗?既然现在没有了血之诅咒的束缚,那么你自然也可以骗我们!”普雷德展露了自己恶魔的本体,神血压制的力量让林末央喘不过气来,他的神血比科迈拉的神血更有侵略性。 林末央自现在所有的战斗中,遇上的那些拥有神力的物种,都不像这样,这种神血压制第一次击破了气的防御,将林末央影响到了。 “我不喜欢这个状态,但是你让我没有选择。”普雷德直起了身子,狭窄的走廊里他的身躯显得越高大,看起来似乎比狼人化的牧狼人的身体还要大上两圈。 “你是指这个形态你吃的更多还是怎么滴?”林末央笑了笑,他耳朵边嗡嗡乱响,脑子像喝醉了酒一样腻腻歪歪的。 “牙尖嘴利,你们中国人战斗起来话都这么多吗?”普雷德冷哼道。 “说得好像,你跟很多中国人打过一样!”林末央不知何时已经悄悄将手中的手枪换了,他厉声怒吼,手中手枪接连开火,普雷德可以接下子弹,但是如果子弹够多呢? 林末央不相信这个恶魔可以接下所有的子弹,他手中的手枪枪火几乎喷成了一条直线。 但是现在的普雷德已经不需要对抗子弹了,银色弹头的子弹冲到近前,打在他黑灰色的外皮上,银制的弹头竟无法穿透他的身体。 “莉莉,你还能走吧,我们想办法撤到外面去。”林末央说道,他不确定现在能否对抗普雷德,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现在的他已经没有能力对抗这样的普雷德了,下一次接触,除非他能从虚空里再变出一团人道之火来,否则他无法抵抗这个男人。 “我……末央你不怪我?”莉莉尔抬起头,抹了抹自己的眼泪,问道。 “废话,我要是怪你,我早火箭筒洗地了好吗?真当我闲得蛋疼,非要学哪种狗血的桥段,非要把你抓回去问个明白?”林末央喝道,他把手中的长刀插回了腰间的刀鞘中,对莉莉尔说道:“帮我把后面那把刀给拔出来,不用它我真觉得不一定能打过这王八蛋。” 林末央心里清楚,用了也不一定能打过,他暴走形态用玄武都只能和牧狼人打平,这家伙一看比牧狼人要强太多了,但朝圣者的长刀只能造成神话种类型的伤害并不能真正的加强攻击威力,在对抗这种血族的时候,还是要依靠四灵刀的特殊能力。 “悲伤,我需要悲伤一点,你看看你能不能说点让我伤心的事情。”林末央对莉莉尔说道。 他不是无的放矢,玄武的能力是寒冷,而他在悲伤之时产生出的力量也是寒冰,他在想如果他身怀悲伤的情绪,那么会不会使用玄武刀就会事半功倍呢。 “啊,不行,我错了,我不会让你再伤心了。”莉莉尔误会了林末央的意思,她赶紧道歉表现自己的忠心。 “你大爷的,你就看不出来我们人都快没了吗?现在是你表忠心,表现对我的爱的时候吗?”林末央快哭出来了,这货都快把他的怒气给消磨光了,这下他还怎么对抗普雷德,你小子才是内奸吧。 “真是一场好闹剧,罢了,你就和那个叛徒一起为自己的冲动买单吧!”普雷德冲锋起来,他健硕的身躯踩得地板震,度却快到不可思议,林末央只看到一道黑影闪过,他连忙将玄武刀横在自己和莉莉尔的身前。 一股巨大的力量重击在玄武刀的刀身上,手腕咔的一声,当场脱了臼,林末央手中的长刀也脱手而出。 林末央接着普雷德一击之力向后跳去,他必须要逃到外面,只要逃到了外面,有阳光的存在,那么普雷德再强也不可能突破阳光的封锁攻击他。 这也是他和莉莉尔唯一的生机。 他低估了二代种血族的力量,这跟三代种完全是两回事,普雷德在没有进入到这种状态的时候倒还算是勉强能够应付的程度,进入恶魔状态之后,普雷德恶魔之力甚至短时间压制住了血之诅咒的能力,他这才能够毫无保留地使用出一个二代种应有的力量,但是这种力量非常地痛苦,他不能长时间保持这种状态,否则他难道不想要自由活动,不受这狗屁血之诅咒的限制吗? 他一旦使用恶魔之力,就会引起血之诅咒的沸腾,他要承受的是在阳光下被燃烧数倍的痛苦。在这种极端的苦楚之下,他在这个状态下无法坚持太久,但是却充满了攻击性。 普雷德看林末央向后逃去,连忙想要追击,但是就在此时,他身旁掉落在旁的玄武却爆出一阵强烈炫目的蓝光,一阵彻骨的极寒风暴自刀身中爆出来,刺骨的寒冰瞬间覆盖住了普雷德全身,将他层层冰封。 “咳咳,走吧。”林末央有些虚弱,莉莉尔也现林末央的体内没有了那种充实的力量。 林末央笑了笑:“学银风大姐头的技巧,把气全部存进武器里, 然后脱手之后爆出来,看起来效果还不错。” 无论是恶魔还是神话种,他们的身躯依旧遵循生物体最基本的规律,现在普雷德被玄武刀的爆寒流掠夺了大半的体温,他的行动能力和反应能力都明显下降,更致命的是,玄武刀上的寒气还在喷,大有将他裹进冰块里的趋势。 “有戏,快走!”林末央很庆幸自己的最后手段奏效,只是玄武刀没能销毁,不过按锋龙的说法,武器而已,能舍弃就要舍弃,他也不相信血族有人能够使用四灵刀,除了气之外,他还没见过别的能量能够激活四灵刀。 林末央搂着莉莉尔,两人快向着酒吧出口跑去,在他们的路上只有一个还在哀嚎的牧狼人,但是看样子自愈能力和火焰的灼烧已经达成了平衡,他根本没有余力起身阻拦林末央两人。 “如果科技武器的威力再大一点,未必不能够杀死二代种,真是不知道这些怪物到底有什么可骄傲的。”林末央路过牧狼人时,心里想到,什么狼人,什么血族,大炮火箭才是真理,只要你在射程范围之类,你还不是照样得白给么? 林末央刚刚回到大厅,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巨大的脉动声。 脉动如同鼓点,不断重击着林末央的心理防线,这是心跳声,普雷德的心跳声。 强有力的搏动将恶魔的血液飞地带向他身体的各处,热量散出来,玄武的寒气不足以压制他急上升的体温,他重新夺回了身体的控制权。 普雷德看了眼已经失去光彩的玄武刀,他随手捡起了这柄长刀,向着远处林末央的背心狠狠投了过去。 林末央听到背后的破空声,他一咬牙,来得及将莉莉尔推到了一边,长刀就穿透了他的肋骨,带着他飞了出去,狠狠钉在了墙上。 莉莉尔还没有理解生了什么,等她回过神来,看到的就是浑身是血的林末央被钉在墙上。 “末央!”莉莉尔疯似地跑向林末央,想要把玄武给拔出来,但以她现在的力量来说,这和想要空手把一枚钉子从墙里拔出来无异。 “咳咳,我没事,就是有点疼。”林末央张嘴笑道,他全身的重量正把他的伤口压在玄武的刀背上。 “增援!增援呢!”娜塔莎的声音颤抖起来,她对着对讲机疾呼,数枚烟雾弹再次被投入大厅之中,但是这不过是杯水车薪,普雷德想要笑出来,这群人类居然想要靠这种东西干扰他的感知?林末央的血腥味和他粗重的喘息声就像是灯塔一样显眼,他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出这个男人的惨状。 “朝圣者根本就没有来,看来这根本是一次冲动的袭击,没有准备,没有计划,你们只是想要虚张声势而已。”普雷德这下彻底弄清了局势,这个男人可能真的只是妒火中烧,跑来寻仇,但是却错误估计了自己的力量。 “你为什么这么傻啊,末央……”莉莉尔这下也明白了林末央出现在这里的理由,原来林末央不是因为仇恨,也没有带上别人过来。 “我也觉得,以前的我明明做不出这种事情啊,遇上这种危险早就躲得远远得了。可能是最近几次被人当成英雄,我产生了我很强的幻觉吧。”林末央吐着血,他很疼,疼的痛彻心扉,他出生到现在都没有这么疼过,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害怕,他甚至还在笑,血就从他的嘴里喷出来,“那时候的我,不敢爱别人,对喜欢的女孩子连表白都不敢,我得承认,看到你脱衣服的时候,我是怀疑过你的,我是嫉妒过他的。” “可是后来我又想了,你说过你喜欢我对吧,如果连信任喜欢自己的人都做不到,那我还谈什么恋爱啊,你是第一个除我妈以外,说过喜欢我的女人,那我觉得,无所谓地相信你,也不赖吧?我还想告诉你的是,你不需要为我做这么多事,人类不做这些事情,也许你觉得梦妖做这种事理所应当,可是你现在已经是人类了,人类不需要做这种事情,你一定会很难过吧。”林末央知道自己快死了,可是他却一点都不怕。 “我真是想不明白,你就不怕死么,这种时候还有闲心和女人聊天?”普雷德的身影从烟雾中浮现出来,身旁跟着身体焦黑的牧狼人和面目狰狞的莎克巴丝,他已经退出了恶魔形态,此刻他**着上身,表情像是看一只钉在墙上的老鼠。 “有什么好怕的,我以前就是烂命一条啊,没人喜欢,没人在乎,连句硬气话都不敢说,也没人喜欢我。现在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喜欢我,我人生已经圆满了啊,既然如此,又有什么遗憾呢?”林末央笑了笑,他抬了抬自己越来沉重的眼皮,看着眼前三个摩拳擦掌的血族。 “莉莉,快跑吧,跑到外面就安全了,到了那里,这群只配活在阴影里的蛆虫就追不上你了,跑吧,你不该和他们为伍,好好活下去吧。”林末央笑了笑,他对普雷德倔强的说道:“来啊,愣着干嘛,杀了我啊。” 普雷德伸出手握住了玄 武的刀柄,只要他旋转这柄利器,就能将林末央的伤口搅成一团血肉模糊的烂泥。 “放过他,我求求你,我做什么都可以,求求你,只要你放过他!”莉莉尔扑倒在普雷德脚下,她哀求道,现在根本顾不上伪装。 “好妹妹,你就那么喜欢这个男人么?”牧狼人闷闷不平地说道,他脸上烧焦的血肉正在逐渐恢复,但是他被莉莉尔的行为伤了心。 “不用求他们了,既然你想做一个普通人类,那就去做吧,这种事情,只要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那就算是人类了哦。”林末央笑着说道,他好像完全不怕眼前三个血族。 “你的废话有点太多了,对于一个快死的人来说。”普雷德阴沉地说道,他的手已经握在了刀柄上,他只要轻轻一转,就能在林末央的胸口转出一个大窟窿来。 “老子都快死了,我怕个球?有本事你杀我两次啊!”林末央流氓一样对着普雷德说着狠话,他已经无所谓了。 “我倒要看看,有没有谁能够救……”普雷德握紧了刀柄,而莉莉尔则扑到他的腿上,抱着他的大腿阻止他的动作。 “砰!”一声天崩地裂的巨响,普雷德甚至也只能来得及拔出玄武挡在身前,这子弹来的太快,他根本没有预判弹道的时间,他只能接着眼睛的余光扫了一眼这枚子弹,然后将刀挡在自己的面前。 巨大的力道直接震碎了普雷德手腕,玄武直直飞向上方,插在酒馆大厅的天花板上。林末央从墙上滑落,被莉莉尔抱在怀里。 “还真有不怕死的……”普雷德挡住了这一子弹,虽然手腕已经粉碎,但还可以接受。 很快普雷德就现了不对劲的地方。他的身旁已经没有了牧狼人和莎克巴丝的身影,他错愕地回头,现两人已经倒飞在他的后方,牧狼人的脑门正中镶嵌着一枚银色的弹头,而莎克巴丝更惨,她的头颅整个爆开了,正在地上难看地蠕动,缓缓愈合。 普雷德吸了一口凉气,以他的听力,刚才分明只听到了一声枪响,但这个快枪手居然同时精准地向他们三人分别射出了一枚子弹? 笼罩在长袍里的身影穿过大厅门口的烟雾,出现在大厅之中,犹如漫步至此的死神。 他的手中提着一柄枪口还冒着青烟的左轮,手指皮肤光洁白皙。 “加拉哈德!”普雷德的本能让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但是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和加拉哈德作战,决不能后退! 砰,又是一声巨大的枪响,将林末央的意识从鬼门关震了回来,普雷德这次手无寸铁,四肢关节几乎是同时爆裂开来,这个老人的枪居然快到连枪声都可以重叠。 加拉哈德默然不语,七枚滚烫到泛红的子弹壳掉落在地。 那是一柄有些年头的武器,纳甘m1895,就像这个老人一样古老,但是最新的炼金工艺赋予了这柄1oo多年前的武器新的生命,除了枪型,甚至连某些细节处都已经用现代魔导科技进行过了改进。 这个老人一一地将子弹压入弹巢,每一枚子弹的弹头都泛着桀骜的金色光芒。 如果是一位加拉哈德的狂热粉丝,那么一定能够认出这柄功勋武器。曾经的圆桌五杰之一,美洲传奇快枪手,曾经的圆桌第四席“划破夜幕的闪电”,多宾爱德华。 他在临终之前将自己的爱枪送给了加拉哈德,而传说加拉哈德一直将这柄功勋武器作为自己的贴身爱枪,经过了无数次技术升级以及强化。 当初多宾作为美洲第一快枪手,和加拉哈德这一巫师界第一快枪手亲密无间,但是那时候多宾已经4o多岁,而加拉哈德不过25岁年纪。 两人的出枪度伯仲之间,所有关于圆桌议员的讨论中,两人的枪谁更快一直是一个热烈且经久不衰的话题。但是随着多宾的去世,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被埋进了黄土里。两人是亲密的战友,但是加拉哈德从未参与过类似的比较。 普雷德没想到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年纪,还能打出如此迅捷的快枪,手中武器的威力更是大到可怕,这武器和炮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吧? “真是个老怪物!”普雷德听说过这个人类的大名,他一举葬送了血族的七位二代种始祖,只留下征服者瓦尔特逃出生天,即使普雷德的年纪远远过这个人类,但是在他的面前,他依旧觉得眼前是个古老而又恐怖的怪物。 “狼,莎克巴丝,你们两个去杀掉那个人类,我来拖住加拉哈德!”普雷德喊道,这个人类长于谋略,虽然有着快枪的绝技,但是战斗力应该不如锋龙,他拖住加拉哈德,那么就有机会杀死林末央。 话音刚落,他已经表情狰狞地开启了恶魔形态,关节在几个呼吸之间就已恢复如初。 “来吧,让我看看所谓的圆桌传奇,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