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7章 我上我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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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庄鸿儒夫妇希望儿子能依照婚约,娶了云中郡太守的女儿。想 来那大小姐唐霓有云中郡三美之一的名号,配自己的儿子也不会太差。再 加上唐家在云中郡的势力,定能帮助庄文星更上层楼,所以夫妇二人准备了不少精美的礼物,希望能成事。 不过事实上,庄文星对这桩所谓的婚约,却并没有什么感觉。 他本就个性强烈,从小要强,自知身体柔弱,极少与女人接触,就像个刺猬一样,将自己保护起来。对 于这样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未婚妻”,庄文星心里可谓是极其抵触的。再 加上经历了林轩抢婚一事,有沈琪琪珠玉在前,饶是那唐大小姐美若天仙,恐怕一时也入不了他的法眼。被 情伤过的人,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愈合。 所以,庄文星暗自做了一个决定,这一次来云中城,并非为提亲,而是为退婚。但 眼下看云中城之中的局势,以及郡守唐大人摆的这什么文武斗比试,明显就是想招一乘龙快婿。 这倒是让庄文星松了口气,既然双方都没有那样的意思,这婚约也不过是笑话罢了。倒 是那武斗比试,吸引了庄文星的注意。 他修为进展极快,短短几天的时间,就从一个平凡甚至有些孱弱的普通人,蜕变成为一个金丹修士! 这其中的过程,放在普通修士身上,恐怕要耗费几十年的功夫才能达成。 甚至许多修士,穷其一生,也无法突破到金丹境界。天 生道体,恐怖如斯。但 随着他的实力水涨船高,他对自己实力的认识却远不如之前。 若说之前,他的实力尚不高时,家族中还有齐老能与他练手。等 到他修为再高一些的时候,伍玉成也能帮上忙。可 现在,他已然丹成,成为了真正的金丹修士,逐渐追上了伍玉成的修为,二人之间切磋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这武斗比试,云集云中郡乃至其他郡县的高手,青年才俊,其中肯定不乏有真正的天才。人人都以此武斗争雄,以求那唐小姐青睐,我却只以此役为磨刀石,磨炼自身。” 庄文星脸上信心十足,眼中闪烁着精芒,吞吐之间,颇有几分枭雄气息。伍 玉成暗自点头,庄文星进展神速,若不经历磨炼,难免留下隐患。此 时有一场武斗比试,云集四方青年才俊,对他来说,的确是再好不过的试金石。“ 确实应该如此,不过那文斗,我记得文星你也饱读诗书,未必会比那些士子秀才差。” “这世界的规则很简单,强者为尊。除非读书人修炼出浩然正气,能得百圣齐鸣,否则区区士子,如何能与修真者相提并论?” 庄文星平淡道, “文斗比出来的优胜者,固然能名扬天下,但对于修真者来说,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实际上,这一场武斗才是所有人都期待的,若唐大人真的选婿,也定会从武斗优胜者中挑选。”老 百姓喜欢什么,文绉绉掉书呆子的文斗,他们听也未必听得懂,即便是听得懂,也未必能分出好坏。 但武斗不同。两 个人在擂台上搏杀,拳拳到肉,打得精彩,孰强孰弱,一眼便知。哪 怕是修士也无妨,武无第二,两个修士之间,一定能分出高下。实 际上,也正如庄文星所言,大多数凑热闹的百姓,都是为了这一场武斗而去。 “不过这文斗也未必不精彩,走,玉成,一起去看看!” 庄文星话音一转,拍着伍玉成的肩膀,二人相视一笑,朝郡守府方向而去。 ……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一 首诗,一首词,高悬在文斗的擂台之上。 由郡守大人唐楼亲自所书,笔锋苍劲有力,不拘一格,俨然是名家风范。“ 好字,这种苍劲笔锋,一看就是唐大人的手笔!据说在京城,唐大人的字画都被许多藏家追捧,一幅字画,能拍出上万的价格,如今看来,果真是物有所值。”“ 如此功力,必须是浸淫文坛数十载才能有这份劲道!”在 场众人先是被唐大人的笔墨功力所折服,赞叹不已。 但等到在场的青年才俊、士子们品读完木椽上所悬挂的诗词时,一个个却哑了火。 相比于之前的嘈杂,现场罕见的安静了许多,在场的诸多士子,都盯着那一诗一词,默不作声。 就连唐楼都被林轩和沈琪琪所“作”的这诗词震撼,何况其他人?“ 怎么,这些士子一下子安静下来了,这诗词有何精妙?” “不知道,反正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不过我看得懂那首词上片的最后一句,为赋新词强说愁……也不知道这首词的作者是什么人,这简直就是把在场这些士子都嘲讽了一遍。”“ 那还真挺厉害的……那首诗的后一句,用的都是最简单常见的词汇,但韵味非常,就连我这种没读过什么书的,也能品出其中的滋味。” 士子们沉默了,不过百姓们却依旧热闹。他 们虽然大多数人看不懂好坏,但也能从这群士子脸上的反应,读出许多的东西。这 一诗一词没出来之前,在场的士子可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是傻逼”的模样。可 当这一诗一词悬挂起来后,这些士子脸上都露出了凝重神色,有几个甚至脸都吓白了。 看到这一幕幕,百姓们就知道,这两首诗词,肯定是佳作。 不然的话,也不会让这些士子头疼。 一个士子心虚道:“呵,呵呵,这一诗一词,相比一定是唐大人所作,小生自是比不上。”一 旁的士子白了他一眼:“你没看到这诗词下方,都有落款吗?这首《杂诗》作者名叫齐慎,那《丑奴儿》乃是一个叫林轩的家伙所作。”那 士子依旧不愿承认,梗着脖子道:“哼,这杂诗所用的词句,朴实无华,我……我也会,只是让他抢了先。” 不过,他的心态,却代表了在座大多数人的心里。 文人相轻,这《杂诗》本就用词简单,在众人看来,虽然精妙,但自己也是作得出来的。 而那《丑奴儿》,居然敢嘲讽在场士子,就更让人气愤了。 也有不少士子,面面相觑,希望从其他人哪里能打听到二人的消息:“也不知道这齐慎和林轩,是什么人,以前从未听过。” “我也未曾听过……”“ 无名之辈,恐怕是琢磨了一辈子,才有这样两句还算拿得出手的句子,不然的话,早就名扬天下了。” “张兄所言不差,就算是普通人,读过一点书,不断的打磨,几十年下来,也能得到一两句佳句。我看,这齐慎和林轩,也是这样,哈哈哈……”“ 哈哈哈哈……” 遇到比自己强的人,这些士子习惯于诋毁,贬低对手,才能得到心理的虚荣。 心里发慌的士子们,也很快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套理论。 或许,这一诗一词,真的是哪个山野村夫,脑袋里灵光一闪,妙手偶得? 又或者是哪个老先生,花了一辈子时间打磨出来的两句佳句罢了。这 与在场的青年才俊相比,简直差远了。 想到这里,在场的士子们,一个个又生龙活虎起来:我上我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