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接人
桃子吃不完时,用桃子做罐头,是村民们常用的手段。 一些新鲜的果实保鲜期就只有短短的时间,又不可能顿顿只吃这些果子,不懂得善加利用的话,很多东西都会浪费。 做桃子罐头很简单,当然,也很健康营养。最关键的,自己做的没有放添加剂,没有放任何不明物,吃着最放心。 先烧好一锅冰糖水,就是把冰糖加在水里,煮化,再放凉备用。 然后把桃子上的毛清洗干净,掰开,去掉桃核,再削去皮,放在玻璃罐子里,淋上刚刚放凉的冰糖水。 先去果核,再去皮,可以让桃子只接触最短时间的空气,避免被氧化发黄,不好看。 装在玻璃罐子里的桃子,被冰糖水泡着,接触不到空气,不会发黄。 等十几个桃子都处理好了,再把玻璃罐子放在锅里蒸。 十几个桃子削好后,足足装了五个小玻璃罐子。反正做一次,可以多吃几次。 装在玻璃罐子里的桃子,隔着水蒸个15分钟,趁热封盖子,这就算完成了,一点都不难。 等放凉了,就可以放进冰箱,什么时候想吃,什么时候就可以打开吃。据说只要不打开,放2年都不会坏。 当然,就这5瓶桃子罐头,以程心心的吃货属性,无论如何也撑不到2年的。 剩下的桃子,就可以酿桃子酒了。 这可是正宗的果酒啊!据说女人最喜欢的,喝了可以美容养颜,改善睡眠质量。 程赫记得,曾无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说全球每年的酒类交易量达到了几千亿,这里面包含了白酒、啤酒、黄酒、红酒、紫酒。 几千亿的交易量啊! 如果果酒能抢占一部分的市场,不说多的,哪怕占个20%的市场,那都是几百亿啊! 可以说,果酒应该还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产业。只是在国内,果酒的市场还没有被人发掘。 国外常常有各种品酒会,还办得非常正式。正是经常办一些这样的活动,扩大了人们对果酒的认知,才逐渐形成市场。 但是这些,在国内还只流行在少数圈子里,没有形成市场规模。 程赫觉得有些可惜,这么好的东西,他只能独自享用了。 自家酿果酒也不难,桃子洗干净后,用刀子切开,去掉果核,放在一个大坛子里,然后用糖水淹着。 然后加入一些水果酒酵母。这些可以在市场买到,基本上家家都常备着。两三天后,能感觉到坛子里一些气泡变化,那便是已经在发酵了。 然后开始每天往坛子里加入一些蔗糖,增加甜度。慢慢再过几天,就能闻到里面的酒精浓度在增加了。 但是最终的成品,至少是两个月后才能品尝了。 果酒比啤酒的酒精度要高,一般都能达到18度,有酒味,但不醉人,营养方面也很不错。 其实,以程赫的预计,国人现在都越来越注重养生,各种养生补品越来越受欢迎,可能果酒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大。 但是要形成成熟的销售模式,大概还要等几年吧。 第一次自己酿这种果酒,程赫担心做得不够成功,还心血来潮往桃子里注入了一些光圈进去,给一些加持。 既然这种金光圈对动物和人都有好处,就不知道对酿酒有没有好处。管他的,反正试试呗。 程赫切桃子,削皮,忙乎着,程心心也不闲着,削好的桃子,她一个劲儿的往嘴里塞,吃得不亦乐乎。 正各自忙着,守在门口的拿破仑“嗷嗷”叫了起来,不知道又是谁来了。 程赫扭头看去,是村长来了。 程红源对着拿破仑破口大骂:“这是什么狗啊!连老子都不认识了,再叫再叫,把你扒皮炖了!” 拿破仑看来人神色不善,叫得更大声了。 程红源看这狗还挺凶,实在不敢硬闯,只得在院子外面大声说道:“黑子,是我啊!” 程赫哈哈一笑,说道:“拿破仑,过来,让他进来吧。” 拿破仑这才夹着尾巴让开了一条路,不过,眼睛还是死死的盯着程红源,提防着他。 程红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它狠狠道:“你个不懂事的狗货!老子是谁,你不认识吗?还叫还叫,当心老子把你炖了。” 程赫哈哈大笑道:“二叔,您可别拿手指它,万一它生气了,跳起来咬您一口,您说怎么办?” 程红源哼了一声,缩回了手。 然后看到程赫在忙乎酿桃子酒,艳羡道:“你还进山摘桃子了?几十斤背回来不容易吧?” 程赫嘿嘿一笑。 程红源不想吃这苦,却是对桃子酒很是觊觎,说道:“桃子酒不错啊!你二婶就好这一口,到时候酒好了,让你二婶尝尝?” 程赫就知道,这是个小气又爱沾便宜的主儿,哪里有便宜,他都好意思开口。 他问道:“二叔,您一向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次有什么事情啊?” 程红源说道:“哦,是这事。你们不是老在问我,村小学复建的事情吗?现在,上面安排了一个支教老师来,小学差不多可以重建了。明天啊,你去一趟市里,把老师给接回来。” 真是没有想到,小学复建的事情居然有了进展。 程赫纳闷了,问道:“二叔,为什么是我去接啊?我这刚回来,家里也没个车,您让我走到市里,再把人家老师背回来啊?” 村里有人有车啊,虽然车不好,但比他还是强一些啊! 程红源便不高兴了:“你看看,你看看,你们这些人就是这样。我不给你们跑腿办事吧,你们怨我。现在人家老师要来了,让接一下,你们又推三阻四的。人家老师可开口了,指名让你去接。” 程赫更加纳闷:“二叔,这支教老师是哪个?为什么指名让我接?人家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对村长的话,不怎么信任。这家伙肯定就是顺嘴一说,好让自己不能拒绝。 他就一普通村民,就算前两天得了个“见义勇为”的锦旗,那也只是在门口热闹了一下,连个奖金都没发,更没被记者采访,他不可能出名到这程度啊! 谁会知道他的名字? 程红源说道:“人家支教老师叫赵思在,我怎么知道别人为什么指名让你接?该不会是你同学什么的吧?” 程赫仔细回想,他的同学里,没有叫这名字的啊。 他根本不相信村长的话,人家老师根本不可能指名叫自己接的。 打发了村长走后,他去跟程实说了一下。他有摩托车,去市里方便,就让他接吧。 程实没二话,第二天开着摩托车就往市里去。 到了市汽车站,他举了个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赵思在”三个字。 他有些纳闷,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叫这名字? 等了个把小时,一个婷婷袅袅的婀娜身影走了过来。 程实一看,差点没流鼻血出来——这女神,真是人间极品啊! 这是个年轻女孩,穿着非常时尚,大波浪的发型,脸蛋儿白皙,化着浓妆,跟电视上的明星一样。 最关键的,是这女孩子的穿着,那真叫一个清凉啊! 穿着一件短背心,短牛仔裤,纤细的腰肢就这么露了出来,能清楚的看到马甲线,和圆圆的肚脐眼,以及白嫩的大腿。 女孩子踩着高跟鞋子,迈着细长腿走了过来,摘下墨镜,打量了程实一眼,说道:“我就是赵思在。怎么是你接我?程赫呢?不是让他接我吗?他不在?” 声音清脆可人。 程实一阵喉咙发紧,干咽了咽口水,说道:“他……他在家……他……他让我来接……接老师……” 简单的一句话,硬是没办法说顺了。 女孩子微微一笑,像看傻子似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件蕾丝衫外罩,套在了身上,扣住了扣子。 蕾丝衫外罩,倒是遮住了她的马甲线,和一段大白腿,但是蕾丝本来就是若隐若现的薄衫而已,这么穿着,更是露出一股迷人的风情。 程实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放才好,低着个头。 然后他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摩托车微微陷了陷,女孩子轻轻上了他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