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奶爸的田园生活在线阅读 - 第五十四章 河贝

第五十四章 河贝

    程实家正在准备做饭。

    程赫打了个招呼,说拿点熏肉、酸菜什么的,回去整两个小菜。

    山村进城里买肉不方便,也很少有人买肉,一般过年杀一头猪,用柏枝熏一熏,又香又酥,能吃一整年。

    程实一听是来拿菜的,眼珠一转,问道:“又来客人了?”

    程赫点头。这小子平时脑子没有这么灵光的啊,今天改性了?

    程实又问:“是……江美女?”

    程赫又点头。

    程实麻利的冲进厨房,用篮子舀了一些河贝,除了切一大块熏肉外,又拿了些时令小菜,都是自家种的,刚摘回来。

    又拿了几瓶啤酒,然后随口喊了一声:“妈,我晚饭不吃了,不煮我的。”

    程实妈在后面破口大骂:“不吃你又死到哪里去?不吃也不早说,我米都煮下锅了……”

    程实已经一溜烟跑出了院子。

    进了程赫院子,程实麻利的介绍:“美女,这是咱们村头上河边捞出来的河贝,非常鲜嫩,一会儿让黑子下锅一炒,保证倍儿香……”

    不知道有没有感动到美女,反正程实说着说着,他自己倒流起了口水。

    这附近的河贝不知名,甚至都没起个正经的名字,更加不知道学名了。但是作为河鲜,那是非常鲜嫩而美味的。

    它个头比拇指头略大一些,颜色类似米黄色,有一些圈圈花纹,外观也很好看。

    程实的胳膊好得差不多了,吊的板子也拆了,今天闲不住,去河边捞了些。

    河贝很好捞,搞一个竹编的簸箕,在河边捞捞,顺便淘掉泥沙,不用半个小时就能捞一碗起来。

    反正夏天下水凉快。

    这玩意儿味道不错,下酒美滋滋。

    当然,程实没有研究过,其实河贝富含蛋白质,以及一些微量元素,很有营养。

    至于要怎么做,他觉得还是要等程赫来才行。

    他跟美女依旧答不上话,但光是站在院子里看看心里也舒服啊!

    河贝在程实家已经用盐泡过,去了泥沙,程赫又淘了两遍,就可以准备做菜了。

    今晚的菜色是:自制酱炒河贝,酸菜炒熏肉,再一盘熏肉炒青椒,一盘青芦笋。

    酱是程实他妈腌制的黄豆酱,晒足了太阳,保证不加防腐剂。加点葱蒜,尽量保证河贝的鲜味不流失,吃的时候,那叫一个爽。

    程赫问道:“老实,你把河贝都拿过来了,你妈不吃啊?”

    “没,我只拿了一半。河里多得很,明天再去弄就是了。”程实略带得意的说道。

    这些山里的活儿,可难不倒他。

    山里的熏肉,那自然是没说的,又香又爽口,不管是拿来单独装盘,还是炒菜用,都是一绝。

    考虑到江予桐是女孩子,可能不适应全肉的,太油腻,加些别的佐进去,吃起来会更顺口一些。

    这些都是简单菜,没多大功夫就端上了桌。

    四个菜,有荤有素,有红有绿,看着养眼,也特别开胃。

    江予桐和程心心一样,早就坐在桌子边,等着吃晚饭。

    她深深的嗅一口,陶醉地说道:“好香啊!”

    青椒炒熏肉,地道的口味。虽然外面的酒店也会有这样的菜,虽然不便宜,但对地道方面来说,她还是觉得山里的好。

    至于这盘河贝,那更是吃都没吃过的东西。

    程赫炒得非常好,河贝炒过后,每个都张开了,一大片贝肉露了出来,淡淡的颜色,而汤色因为加了酱,变成了那种诱人食欲的深色。

    再加上一些韭花调个味,也佐了色,看着就有一股扑面而来的田园气息。

    这样的水准,放在大酒店也毫不逊色。

    江予桐喜欢吃青菜,所有的都喜欢吃。所以这儿单独一盘青芦笋,她几乎承包了。今天下午才从地里摘回来的,那个脆、那个嫩、那个爽口啊!

    程赫和程实喜欢吃肉,对这种纯素菜兴趣不大,也就不和她抢,看到她觉得那青芦笋就像人间美味时,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自己天天吃着不觉得,但外面的人也吃着香。真有那么好吃吗?

    这女孩子,其实应该挺好养的!

    程赫和程实喝点啤酒,吃点肉,也是吃得有滋有味的。

    程赫端起酒杯,说道:“本来想敬你一杯的,谢谢你替我挣到了钱,那根黄杨木啊,居然还真的那么值钱。”

    程实一愣,酒杯正要送到嘴边,连忙停下了,好奇的问道:“黑子,你是说前天那跟木棍子?卖出去了?卖了多少钱?”

    那天程实听到他们说,什么几万、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觉得很不可思议,还寻思着,自己也要进山找点木头,说不定也能卖钱呢!

    程赫点头:“我放在网上了,有人问我十万卖不卖,我回了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骗子。希望是真的吧。”

    江予桐正往嘴里夹菜,不着痕迹地笑了一下。

    她觉得,山民真的很容易满足。这么点钱,就能让他高兴多少天。所以,替他买下了那根木材,她一点也不后悔。

    反正爷爷经常都要买些木料的,这次买得贵些,让他心疼一下,构思时多纠结两天,没准能雕出一件传世名作来。

    程心心已经吃完了,惦记着她的小玩意儿,听程实妈说,这个晚上可以点灯用,眼看天还不全黑,她就急切的拿了出来。

    竹编龙灯里放着一根小蜡烛,就是程实妈留着给程心心玩的。

    程心心将她的宝贝又拿了出来,巴巴地说道:“爸爸,点上。”

    程赫笑着说道:“宝贝,这个要晚上才能看的,现在太亮了。”

    程心心看着西斜的太阳,说道:“天不是已经黑了吗?”

    拗不过女儿,程赫给她点着了。能不能看见不重要,她高兴就好。

    夕阳太亮,但龙灯里点了蜡烛,还是很好看的。程心心第一次玩这样的东西,逗得乐不可支。

    江予桐也看见了,像看见什么宝贝似的说道:“我的天,真精美,这是什么呀?”

    “龙灯,我妈用竹子编的。”程实嘴里含着菜,抢着说道。

    程赫看她的表情,就知道有戏,城里人没看过这些,都会觉得稀奇。

    他说道:“我把图片放网上了,不知道能不能有人买。”

    “买?这么漂亮的东西,你居然要卖?为什么要卖?天哪,要换成是我,我就舍不得。”江予桐一脸可惜的说道。

    要是李涛在场,一定不敢相信,一个对几万块一个爱玛仕包包、都不屑一顾的女人,居然对一个不值钱的小物件大声惊叹。

    程赫点头道:“当然舍得了,你觉得漂亮就好,那就代表肯定有人愿意买。哪怕三百块钱一个,对咱们村里的家庭,那也是补贴啊。”

    程实诧异地问道:“黑子,你让我妈编的这玩意儿,是放在网上卖的啊?”

    程赫点头。

    程实心里一阵感激,没想到兄弟这么为村里着想。村里确实是太穷了,年轻人都走了出去。

    如果能有别的法子,谁愿意抛家弃小、在外奔波?

    他家里情况要是能好一些,老妈也不至于总是担心他娶不到媳妇。

    程实很感动,端起杯子说道:“来,兄弟,我敬你一个。”

    兄弟情,什么都不用说了。